“李某,由于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法对你拘留十五日,下面向你宣读拘留决定书......”。随即被执行人李某被拷上了冰冷手铐,后被法警送到拘留所。此次果断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是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打出的一记重拳。
李某系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法院判决后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申请人杨某遂向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执行法官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李某与杨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还款计划。达成协议后,李某一直没有履行。为惩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维护司法尊严,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见执行法官“动真格”了,在法律的震慑下,李某的家人主动向杨某打款20万元,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迎难而上,坚持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抗拒、规避执行等行为,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迫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执行局 廖建英)